《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解读

2025/6/23 9:01:56点击:

《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是上海市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建设管理,减少电动自行车充电时火灾的影响而制定的一项规范。以下是对该导则的详细解读:

一、编制背景与目的

  • 背景:近年来,上海市电动自行车自燃事件频发,造成多人伤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编制了此导则。
  • 目的:加快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提高建设水平,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上海市既有住宅小区和新建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的建设。若封闭式地面车库、敞开式地面车棚属违章建筑,则不属于本导则范围。

三、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要求

  1. 土建要求

    • 电动自行车库分为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封闭式地面车库、敞开式地面车棚。
    • 电动自行车与非电动自行车之比为不低于4:1。
    • 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区域(充电插座),充电装置与电动自行车之比为不低于1:2。
    • 充电装置区域与非机动车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进行分隔。
    • 充电装置区域的位置应布置在离安全出入口5米以外且不能穿越原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
  2. 电气要求

    • 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应为三级负荷。
    • 充电电源应从本单元配电室直接引来,此回路应为专用回路,并设置专用电表进行计量。
    • 每个充电车位应设置一个充电装置,负荷按120W考虑。
    • 每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配电箱,箱内每个充电回路不应超过5个充电装置。
    • 每个回路应带过载、短路、过电压、欠电压及漏电保护。
    • 充电装置应具备单相两级和三级组合插座,并能在充电6小时后自动断电。
  3. 消防要求

    • 大于50m2的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排烟系统。
    • 敞开式地面车棚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可不设置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 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封闭式地面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 车库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配置灭火器。
    • 每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摄像头,信号引至小区监控室。
  4. 管理要求

    • 管理单位应对充电设施区域设置明显标识,并配备充电设施相关管理人员。
    • 管理人员定时对充电场所进行巡查,如发现设施设备存在故障或损坏的,应及时联系维修单位予以修理。
    • 管理单位对业主或使用人乱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接电线充电等不文明行为应予以劝阻,并引导其停放至非机动车库(棚)或者指定区域。

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要求

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建设要求与新建住宅小区类似,但在一些具体细节上有所不同,如:

  1. 充电装置配置:按不低于实际车库内的电动自行车数量的50%配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即充电插座)。
  2. 残疾人电动车充电装置:封闭式地面车库、敞开式地面车棚应考虑设置残疾人电动车充电装置,并预留相应的充电位置。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导则未涉及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应确保安全、便捷、实用,并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要求。

综上所述,《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为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要求,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