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政策文字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调控道路交通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优化出行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促进停车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规定,结合长发改价费〔2019〕21号文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阶层群体意见基础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做出了相应调整,拟出台《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
三、文件主要内容
此文件在长发改价费〔2019〕21号文件基础上,只对相关免费停车时段、优惠时间及覆盖范围等作调整。
(一)管价权限
市(州)、县(市)发改部门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文件规定,制定所辖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区发改部门对辖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备案管理。
(二)免费停车时间
1、长沙市路边停车泊位在(20:00—7:00)时段免费停放,收费时段,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免费时长由15分钟增加为30分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免费时段下限为30分钟。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对外来办理业务有关车辆免费停车的时段大幅延长。国家机关对外来办理业务车辆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2小时,其他单位对外来办理业务车辆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1小时。
3、公立医院对与就诊有关车辆停放的免费时间,免费停放时间不低于45分钟。医院周边道路(具体路段由所属区发改部门确定)临时泊车位在重要节假日全天免费停放、双休日减半收取停车费,缓解医院停车难问题。
(三)夜经济路段
目前,长沙市路边停车泊位在(20:00—7:00)时段免收机动车停放费,晚上8点后,路边停车泊位基本上被免费过夜车停占,不利于长沙夜经济发展,为吸引更多消费者,提高车位利用率,鼓励和繁荣长沙夜经济,干道、支路临时停车泊位夜经济路段经批准可延长收费时间,缩短免费时间: 5月—9月免费时间为1:30—7:00;其他月份免费时间00:00—7:00;
(四)特殊路段停车收费
针对商户较多的路线,设立路边停车泊位实施收费,要求收费单位要听取社区意见。发挥社区“小区总理”的职能,一方面宣传政府盘活“三资”(科学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是化解政府债务、促进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的目的,另一方面充分听取商户的意见,根据路内临时泊位具体情况和市民诉求,参照资规局对主次干道的定性,对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次干道收费标准可参照支路收费标准执行;对周边商户比较集中的路段,为满足购物、餐饮等临时停车需求,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车时间可适当延长,达到既盘活“三资”,又化解矛盾的目的。
(五)推行停车共享理念
推行停车共享理念,借助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停车诱导、实现停车资源错时共享,缓解医院周边及繁华路段停车难。针对医院及繁华路段停车场白天车位不足、夜间空闲,而周边小区停车场与之相反的特点,鼓励社区尝试“潮汐式停车”方式,引导居民小区拿出白天的停车位供医院停车,医院则拿出晚上的多余车位供居民小区的住户停车,利用时间差,交换资源,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
(六)保障性住房中产权为当地政府的廉租房、公租房内设停车场停车收费
为保障居民的利益,将保障性住房中产权为当地政府的廉租房、公租房停车收费纳入政府管价的停车收费。其对外来车辆停车收费,按照背街小巷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
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调控道路交通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优化出行方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对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配套停车场拟定具体收费标准。采用计次收费方式,鼓励长时间停放。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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