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两轮电动车《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
《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是天津市为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秩序而制定的重要方案。以下是对该方案的详细解读:
一、制定背景与目标
随着天津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市民生活质量。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构建“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系统,增加泊位供给,改善停车建管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
- 全市统筹,属地负责: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作用,明晰责任,市级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考核,各区具体组织实施。
- 政策支持,建管并举:优化土地供应,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完善停车收费政策;优化泊位布局,强化停车管控。
- 精准施策,长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停车难”、“停车乱”症结,研究治本之策。以解决重点区域停车问题为突破口,向全市全面铺开,严格考核监督,形成良性停车建管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 优化路内泊位管理:逐步撤除现状主干道、窄路双侧路内停车泊位,消除静态交通对道路系统运行的影响;逐步取消路外公共停车场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同时明确禁停道路,在禁停路段施划路测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
- 加强停车收费管理:研究加大路内、路外泊位收费差异,以及路内收费价格阶梯化等措施;严格实施计时停车收费政策,禁止白天路内包月停车;重点整治车行道、人行道上非法收取停车费用的现象。
- 强化违法停车治理:以精品示范路为突破口,持续开展违法停车治理;加快电子警察建设,违法停车乱点全覆盖,不间断摄录;开设群众举报违法停车专栏,多渠道举报违法停车;实行清障车随警勤务,重点路段违法停车及时发现、实时清拖。
- 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构建天津市智能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将静态设施数据、路内路外泊位动态运营数据进行整合,提升城市停车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向社会开放共享数据。
(二)加快停车设施建设
- 激活一批闲置泊位:加大对居住区机动车停车泊位、停车库闲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激活现有停车供给资源,对只售不租、挪作他用等导致停车泊位大比例空置的行为,严加惩处并责令限期改正。
- 共享一批现有泊位:启动居住区与商业办公区、医院、旅游景点等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合并停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启动周边居住区停车设施向学校接送车辆共享。
- 新建一批停车设施:在商业办公区、公共交通场站、学校、医院、城市外围轨道交通枢纽等区域周边,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增加出行停车泊位供给。
- 挖潜一批配建泊位:按照“一区域一方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灵活制定泊位挖潜方案。利用近期无建设计划的闲置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同时鼓励老旧居住区、办公楼利用边角地块,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四、保障措施
- 强化监督执法,简化审批流程:严格对停车设施的使用监管和建设竣工验收,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机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深入落实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再造流程,切实提高项目审批办理效率。
-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策优惠:创新投融资模式,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编制停车场PPP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停车设施建设加大政策优惠力度,各区出台财政补贴政策。
- 突出政策指导,规范运营服务:制定天津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规范停车共享操作流程。出台路内公共停车场经营服务规范、路外社会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等经营性泊位服务规范文件,规范停车场运营企业服务行为。
五、考核与评估
该方案还建立了停车建管考核机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各区、相关部门目标、责任、时限。年底对停车建管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将考评结果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平台、纳入绩效考核。
综上所述,《天津市停车设施建设及秩序管理实施方案》为天津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秩序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缓解天津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和市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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