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解读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 3904-2020)是一项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标准,以下是对该规范的详细解读:
一、发布与实施
- 发布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6日
- 实施日期:2020年12月6日
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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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定义:规范中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等相关术语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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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要求: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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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不应占用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影响消防设备、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
- 确有困难需要设置在建筑内时,应按照规范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技术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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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布置和耐火等级:
- 电动自行车库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 当电动自行车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7.0m。
- 地上电动自行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小学的教学楼及其集体宿舍、医院病房楼和门诊楼等贴邻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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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
- 电动自行车库应当单独划分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 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0m,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增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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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和器材: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正常运行,不应随意关停。
- 停车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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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要求:
- 不应在建筑物内除电动自行车库以外的其他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充电。
- 不应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充电器应远离可燃物,不应放置在电动自行车座垫等可燃物上,确保通风和散热。
- 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充电,在充电前应对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状态检查,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不应一座多充,不应长时间过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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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
-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并应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 既有建筑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优先选择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
-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防火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防火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既有建筑配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可参照执行。
综上所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 3904-2020)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要求,有助于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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